選擇權策略-賣權多頭價差
賣權多頭價差的使用時機在於研判市場在履約日前屬於小漲格局,目標為賺取相同到期日但履約價不同的賣權,兩者之間的權利金價差。
賣權多頭策略的作法是買進一口較低履約價之賣權,同時賣出一口相同到期日但履約價較高的賣權。這個策略的最大獲利為賣出賣權收取的權利金—買進賣權支付的權利金。只要在履約日前,標的物漲幅超過較高履約價,就完全成功。相反的,如果標的物不漲反跌,最大的損失則為兩個履約價的價差*50元/點,再減掉收取的權利金金額。這個策略屬套利性質,最大獲利及風險均有限。
賣權多頭價差策略小檔案 | |
■ 使用時機: | 預期市場小漲時 |
■ 最大風險: | (較高履約價-較低履約價)*50元/點-(賣出put權利金-買進put權利金) |
■ 最大利潤: | 賣出put收取權利金-買進put支付權利金 |
■ 損益兩平點: | 較高履約價-(賣出put權利金點數-買進put權利金點數) |
■保證金: | (較高履約價-較低履約價)*50元/點 |
舉例說明
小明預期股市在20天內屬小漲格局,決定採用賣權多頭策略,買進了一口履約價5,400點,20天後到期的賣權,支付了100點權利金,同時賣出了相同到期日履約價為5,600點的賣權,收取了220點權利金。
如果20天後,指數上漲超越5,600點,則兩個賣權都沒有行使價值,小明就賺到兩個賣權之間的價差(220點-100點)*50元/點=6,000元。相反的,如果指數收在損益兩平點5,600點-(220點-100點)=5,480點之下,小明的操作就產生損失,最大的損失為跌破較低履約價5,400點,損失金額為(5,600點-5,400點)*50元/點-(220點-100點)*50元/點=10,000-6,00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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