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策略-賣出跨式
賣出跨式交易策略的使用時機在於預期選擇權標的物在履約日前不會有重大價格變動,盤整格局時所採用。賣出跨式策略常見於市場有重大因素將揭曉,但明朗化時間在履約日之後,研判在該日期之前屬盤整待變,或研判市場上有套牢賣壓,下有強力支撐時採用。
賣出跨式交易的作法是賣出一口買權,同時賣出一口相同到期日、相同履約價的賣權。賣出跨式策略的最大獲利有限,最多就是賣出買權及賣出賣權所收取的權利金,但它的風險無限,操作時必須特別小心謹慎,並善設停損點(該策略應設兩個不同價位停損點)。
賣出跨式交易策略小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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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時機 |
預期市場盤整時 |
最大風險 |
無限 |
最大利潤 |
賣出call權利金+賣出put權利金 |
損益兩平點 |
(高)履約價+(賣出call權利金點數+賣出put權利金點數) |
保證金 |
Max(call保證金,put保證金)+相對權利金市值 |
舉例說明
小明研判市場處於盤整格局,短期內(履約日前)不易大漲或大跌,決定採用賣出跨式交易策略,賺取權利金。小明賣出了一口20天後到期履約價為5,600點買權,收取了150點權利金,同時也賣出了一口相同到期日,相同履約價的賣權,收取了220點權利金。
20天後,股市如果盤整收在5,230點到5,970點之間,小明就操作成功,最大的利潤落在5,600點(履約價)上,這時小明賣出的買權和賣權都沒有履約價值,最大獲利為(150點+220點)*50元點=18,500元。但是如果指數上漲超過5,970點或跌破5,230點,每超過一點,小明就多賠50元,超過多少,小明就賠多少,沒有限制,因此小明必須非常小心,盯緊指數動向,並妥善設立停損點。(注意!有兩個停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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