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策略-賣出買權
賣出買權策略的使用時機在於看空市場,但又認為在到期日之前跌幅不會太深。賣出買權策略給予買進買權者在到期日時以履約價向他購買現貨的權利,並收取權利金。 在這個策略下,最大的獲利就是收到的權利金,最大的風險則為無限,如果該標的物價格大漲,超過了損益兩平點(履約價+權利金),賣出買權者必須負起履約責任,負擔所有的損失。
因為賣出買權的風險高,必須先支付履約保證金才能下單。採用此策略時,必須非常小心,隨時掌握市場動向並設定停損點。
賣出買權策略小檔案 | |
■ 使用時機: | 預期小跌時 |
■ 最大風險: | 無限(必須特別小心) |
■ 最大利潤: | 收取之權利金 |
■ 損益兩平點: | 履約價+權利金點數 |
■保證金: | 權利金+Max(風險保證金-價外值,最低風險保證金) |
舉例說明
股市跌深反彈。進入前波段嚴重套牢區,小明認為股市短期內上揚不易,解套加上獲利回吐賣壓頗重,會進入小幅回檔整理的局面,決定採用賣出買權的策略,賺取權利金。這時指數的位置在5,600點,小明賣出了履約價5,400點,到期日還有10天的買權並收取240點的權利金(240點*50元/點=12,000元)。
如果10天後,加權指數的位置在損益兩平點(履約價5,400點+權利金240點=5,640點)之下,小明就有獲利機會。如果真如預期的跌破履約價5,400點之下,那麼小明所賣出的買權履約價值為0,他就可以賺到12,000元權利金。
但是如果股市勢如破竹,一路往上衝到6800點,那麼小明就損失了(6800點-5,640點)*50元/點=58,000元,漲的越多,小明的損失就越大。因此在採用賣出買權的策略時,必須小心謹慎,並妥善設立停損點,避免損失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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