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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開戶暨委託交易前之重要說明事項
親愛的客戶您好~
在您辦理開戶暨委託交易之前,本公司特別要提醒您以下重要說明事項,這些內容與您的權益有重要關係,請您務必仔細的閱讀,如有不清楚的地方,煩請您向所屬營業員或客服人員
詢問,本公司非常樂意再次為您解說:
一、期貨交易具低保證金之財務槓桿特性 期貨交易具低保證金之財務槓桿特性,屬於高風險之投資交易行為 ,屬於高風險之投資交易行為,建議您在從事交易之前 ,建議您在從事交易之前,
審慎評估您的財務能力、風險承擔能以及經濟狀況是否適合於這種交易 、風險承擔能以及經濟狀況是否適合於這種交易。
二、客戶以市價委託(係不限定價格之委託)或委託流動性不足商品時,因成交價格與委託當時揭示之
市場成交價格或買賣價格間有可能產生偏離情形,且其偏離幅度可能超過客戶之預期,請您在委
託前應慎選委託商品。
三、您在本公司完成開戶手續後,就可以依受託契約約定之方式,交易經主管機關核准且本公司可
受理之期貨交易所商品。
四、您如需要委託代理人處理委託買賣、交割等相關事宜時,必須要由您出具授權書並由您親自填
寫受任人基本資料及授權行為之範圍。
五、如果您要辦理印鑑或其他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各項變更作業,或者是要註銷在本公
司的期貨交易帳戶時,請您於營業時間內親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原留印鑑來本公司辦理即可。
六、為了保障您交易的安全,請妥善保管電子式交易、憑證等密碼及印鑑,並勿將交付他人,避免
自身權益受損。如發現異常情事時請立即通知本公司或在營業時間內親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原留印鑑至本公司重新辦理。
七、本公司之所屬員工(含營業員)依法不得保管您的款項、印鑑、存摺及交易相關密碼,或與您
有金錢往來或代客操作之情事,如果發現這種情況,請您立即通知本公司。
八、本公司接受您委託期貨交易且成交後本公司將依雙方協議之手續費率向您收取。手續費率係依
本公司向期貨公會報備費率為之。
九、本公司基於風險控管及與委託人往來狀況之事由,本公司得要求提高委託人之期貨交易保證金
或限制或拒絕委託人之委託。
十、當期貨市場不利於委託人所持契約時,本公司為維持保證金額度,得要求委託人於所定限期內
補繳保證金,未於期限內補繳保證金者或保證金額度已低與雙方約定代為沖銷比率時,本公司
將代為沖銷委託人所持契約。
十一、您如於本公司完成期貨交易後,不論自行平倉或由本公司強制沖銷發生之超額損失,應由您於
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交付超額損失款項款,如未能依規定交付,本公司必需依主管
機關規定申報違約,且得向您要求履行契約並追償超額損失另加計利息及相關費用。
十二、本公司提供期貨受託買賣交易服務,依規定提撥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保證金以保障期貨受託
買賣之交易市場安全,但不受存款保險及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護機制之保障。
十三、再次提醒您於開戶簽約暨委託交易前務必詳閱本公司開戶文件之條款暨各項風險預告書之內
容,若您對本公司提供之期貨受託買賣交易服務有任何問題、或者是對本公司的服務有申訴
的需求時,可洽所屬營業員或客服專線(02)8172-4668。